2001年12月29日,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》。該標準從2002年1月1日起實施,2002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。屆時,市場上將停止銷售不符合這10項標準的產品。
這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包括:人造板及其制品、內墻涂料、溶劑型木器涂料、膠粘劑、地毯及地毯用膠粘劑、壁紙、木家具、聚氯乙烯卷材地板、混凝土外加劑、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。
在此之前我國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沒有有害物質限量標準,如壁紙、木家具、聚氯乙烯卷材地板、混凝土外加劑等;有的有標準但是沒有嚴格的限量,如人造板及其制品、內墻涂料、溶劑型木器涂料、膠粘劑等;還有的標準以前的控制指標不準確,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元素等。此次頒發的標準完全參照了國際最先進的相關標準,這10項標準對裝飾裝修材料中的甲醛、苯、鉛、汞等有害物質的含量做了明確的限制。